2月24日,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审理一起行政纠纷案件,至此我院实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互联网开庭全覆盖。
原告李某某向被告济南高新区某街道办事处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某村某某号房产测量平面图上登记的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发放情况。被告街道办事处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李某某申请公开的事项涉及第三人利益,第三人不同意公开为由决定不予公开。李某某不服,诉至高新法院。
在庭审前,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其思想工作;提前审查材料,了解双方的诉辩意见;在庭审中,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成功完成了这一次庭审。
在当前疫情严峻的形式下,通过普通方式开庭容易造成人员聚集,加大病毒传染的可能性,网上审理成为办理案件的一种有效方式。这既方便了双方当事人,也有利于在疫情期间解决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为我院以后网上审理行政案件积累了经验。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