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云法庭”已上线!

日期: 2020-02-26

兵团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云法庭”已上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加快“互联网法庭”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保障庭审、调解等工作正常开展,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法庭”平台全面启用后,诉讼参与人无需前往法院,只需一部手机便可在家参与庭审。庭审中,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视频同时在线,“面对面”开庭。

当事人双方在庭审前或庭审中可提交与案件相关联的证据材料。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手机即可对笔录确认签字,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新疆兵团“云法庭”已上线!

兵团法院“互联网+法庭”庭审有序推进在线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技术支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安全和健康,自2020年2月14日起兵团法院启用互联网法庭进行案件审理。兵团各级法院系统借助“天宇云审”的科技手段,有效确保案件庭审工作正常开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托“天宇云审”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月14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院领导班子对此次庭审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刘建江、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安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刚全程参与旁听。

10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陈某、被告王某分别在家和单位通过手机登录互联网法庭远程参与了庭审。庭审有序进行,经过法庭调查后,原告提出因受当前疫情影响,无法去银行调取相关的证据材料,请求延期至疫情结束后继续开庭。考虑到疫情现状,法官准许了原告的请求,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双方当事人。

2月16日下午16时,一场通过互联网开庭的特殊庭审在3小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正式开庭,杜世成法官与法官助理邓文娟、书记员王宇婷、位于42小区的原告、石总场北泉镇的被告通过互联网在不同地点参与庭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案件当事人5人3地实现了真正的互联网庭审。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原因,现在就原告与被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据悉,该案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春节前已经对该案进行了排期,开庭时间为2月6日。但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肆虐,导致开庭日期延后,由于原告为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务人员,在自我隔离期间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拮据,为了尽快解决原告目前的生活费用,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最终,杜世成法官选择通过互联网庭审的方式进行了开庭审理。

 庭审开始前,书记员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宣布了庭审纪律,在原告宣读完起诉状后,由被告进行答辩,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官进行提问,原被告发表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严谨有序。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

当日,杜世成法官还对另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网络庭审,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

为做好此次网络庭审活动,该院提前开展网络信号调试,详细讲解网络庭审事宜,确保网络庭审程序规范严谨、顺畅高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间,石河子市人民法院院积极响应各项防疫举措,高效运用新疆兵团移动微法院、远程视频渠道等,保证开庭“零接触”,既为司法审判打开通道,又有效进行疫情防控,让司法服务之门始终面向人民群众敞开,真正做到了抗击疫情,庭审不停。

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实现“隔空”开庭

2020年2月14日10时,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运用互联网法庭实现了“隔空”开庭,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高某安系高某志与张某花之子,高某安与妻子林某结婚后育有一子高某强,一女高某英。由于感情不和,高某安与林某离婚后,与洪某结婚,育有一女高某涵。2019年9月,高某安因病去世,由于高某安常年经商,家产颇为丰厚,但众继承人却在继承遗产时产生了争议,原告高某志、张某花、高某强、高某英等四人将被告洪某、高某涵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高某安的遗产。

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按照书记员提供的操作说明,准时进入互联网法庭系统,“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案适用互联网庭审,现在开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身份核实、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洪亮。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没想到在疫情防控期间还能通过互联网法庭如期开庭。”原告代理人田某说道。

抗击疫情期间,兵团法院运用“互联网+法庭”的新模式,及时调整案件审理模式,努力做到战“疫”期间诉讼服务不断。让“互联网+法庭”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况,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当事人的诉讼需求。 

法院战“疫”:奎屯垦区人民法院首例互联网法庭庭审落槌

2月18日下午,奎屯垦区人民法院首次运用“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审判法庭仅有法官和书记员,原、被告席由当事人的手机替代,法官依托互联网法庭app,与当事人视频通话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手机客户端的庭审笔录上签字后将数据传回到互联网法庭数据中心。至此,双方当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完成了全部庭审活动。

新疆兵团“云法庭”已上线!

 疫情防控期间,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兵团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及兵团法院互联网法庭庭审新要求,坚持“防控不松懈,审判不停滞”。一方面组织党员突击队到社区抗疫一线支援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启用互联网法庭,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法院工作的技术支持,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因当事人聚集所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 兵法天平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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