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月15日颁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来,济南高新法院作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试点的基层法院,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高效化解矛盾。
2020年2月25日上午九点,济南高新法院立案团队万立波法官通过互联网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当前疫情下,立案、送达、开庭均是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原告魏某诉被告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魏某与被告秦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前秦某向魏某出具欠条一张,写明欠原告魏某5000元,后魏某与秦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被告秦某认可欠条是其写的,但不认可其实际收到该5000元。万立波法官经过审查案件决定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互联网庭审中,当原告魏某被问到借款事实发生时间、地点、交付方式时,原告魏某支吾不清,后又前后矛盾。在万立波法官的开导下,原告魏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天通过互联网方式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疫情期间,自立案至结案仅用8天时间,既避免了当事人往返于法院的不便,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冯某某、羊某某、李某某分别诉济南高新区某村民委员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因涉及金额在五万元左右,案情简单,符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济南高新法院民商事团队负责人曲劲松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2020年2月26日上午,曲劲松法官对这三起小额诉讼案件进行互联网开庭审理,原告均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也准时登录山东互联网法庭系统参加诉讼。经庭审,发现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曲劲松法官耐心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冯某某、羊某某、李某某当庭同意撤回起诉。济南高新法院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及当事人实际情况,上述三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庭审理采取原告现场到庭与被告互联网在线相结合的形式开庭审理,让互联网庭审得到高效利用。
济南高新法院将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功能,提升互联网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培育司法动能,提高诉讼效率,也为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