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肥城法院安庄法庭利用“山东法院互联网法庭”云系统,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北京市的刘某诉肥城市杨某离婚纠纷一案,因疫情防控期间刘某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利用“山东法院互联网法庭”云系统开庭审理。
庭审前,法庭提前做好系统安装、调试、软硬件检测等准备工作,确保网络畅通。在引导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入云系统平台后,承办法官宣布开庭。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对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通过云系统推送到当事人的客户端进行质证,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休庭后,云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当事人及代理人在自己的手机客户端进行查看,确认无误后在手机上完成签名,该签名实时同步到庭审笔录中。
庭审现场,电脑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和当事人及代理人的画面。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在法官的指引下,庭审流程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规范、完整。开庭过程连同庭审笔录全部同步在案件管理系统存档。
互联网开庭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推进便民诉讼、简案快审、“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具体实践,依托省高院云视频平台,仅用几台电脑、几部手机就实现了相隔两地的当事人网上“云”开庭,既避免了人员聚集流动,又能充分、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文章来源:肥城市人民法院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