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平阴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多场互联网非接触式庭审,将庭审工作从“线下”搬到了“线上”。在网络开庭同时,严格贯彻程序法定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检、公、司四方联动,快速高效审理了三起刑事案件。
关键词:四方联动 简案快审 当庭宣判
“被告人王某某,法院为你指定了山东云翠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长君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他是否和你联系了?”“联系了,高律师给我打电话了,我也听明白了”。“公诉人,网络信号是否清晰”“清晰”。“各方当事人,平阴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平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拉开了今天开庭的序幕。
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平阴县黄河路锦水城小区门口时,被平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 经抽血备检,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5±5.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其余两案与王某一案类似。
侦查完毕,3月9日,平阴县公安局将三案移送至平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秉持快审快诉的原则,平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于秀兰依法对该三案进行审查,于3月10日上午将三案移送至平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疫情防控期间,平阴县人民法院严格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程序法定原则,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案件受理当天,法院依法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告知了各项诉讼权利。因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律师无法到场,法院指定了山东云翠律师事务所高长君律师为被告人提供线上法律帮助。
2020年3月11日上午9时,该三起案件准时开庭。承办法官贺涛依照网上开庭流程引导双方进行控辩,庭审过程紧张有序。经过一个多小时,三起案件的线上庭审顺利结束,案件当庭宣判。
文章来源:平阴县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