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云审判” 防控办案两不误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两级法院依托案件快审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让案件走上互联网“流水线”,实现案件快速流转。整合资源优化流程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避免了当事人的出行风险及现场庭审交叉感染隐患,为打赢这场防控战“疫”提供坚实的保障。
今年1月份,因为合同纠纷,广东深圳一家企业向我市高青县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我市一家建筑公司,同时申请对其财产执行司法保全。按照法庭规程,诉讼双方必须到场参加听证会。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的到来,让深圳这家企业的负责人和律师都遭遇了行程困难。
【同期】高青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张兆林
原告作为一家深圳的企业,如果来到我院参加听证,就存在着距离太远,交通不便,来到后需要隔离观察的困难。为此,我院通过电话沟通,积极促成双方同意调解,不再提保全复议,减少了双方到庭听证环节。
高青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于2月20日开庭,法官、陪审员、原告、被告和律师,通过网络连线汇聚一堂。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这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深圳的企业实现自身诉求,被告我市的建筑公司被查封的账户及时解封,并按期复工复产。
【同期】企业负责人 张吉众
我们觉得这种网络法庭的方式,大大节约了法律诉讼时间,在疫情防控的措施下,为我们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创造了好的条件。
其实不仅是高青县人民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疫情期间都是通过微信微法庭和网上开庭的形式进行的,诉讼双方通过手机和网络就可以进入网上庭审平台。
【同期】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张玉杰
当事人下载山东法院互联网APP系统,就可以参与进来,这个系统包括证据的展示,庭审笔录的签字,还有当事人的无障碍交流,都和现实中的法庭完全没有区别。
截止到3月5日,全市两级法院利用网络开庭共1208起,其中利用互联网庭审平台在线开庭629起,利用微法庭开庭579起,这样既保障了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的人身安全,也确保了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下一步,通过智慧法院的建设,互联网庭审将成为法庭审判的常态,也会更有效、更长远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贡献法院力量。
关于全市法院为高质量发展“六大赋能行动”
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六大赋能行动”和“八个聚焦聚力”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把淄博建设成为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实现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意见。
全文如下
一锤千钧 法在人心
淄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暨诉讼服务团队团队长——谭秀良
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离不开一大批高层次、高水平的司法审判人才。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位优秀法官,踏入法院大门23年的淄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暨诉讼服务团队团队长——谭秀良。
文章来源:高青县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