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示范丨院长15分钟速裁刑事案件

日期: 2020-03-20

3月19日上午,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隋得民网上开庭审结一起由莘县检察院检察长姜澜出庭支持公诉的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2小时,庭审过程仅用15分钟,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

庭前,隋得民院长作为该案承办法官,认真阅看了全部卷宗材料。庭审过程中,核实被告人身份后,依法询问了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查了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告知了被告人有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以及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方式及法律后果。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坚决改正错误。法庭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量刑意见和建议,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及被告人远程核对庭审笔录并签字确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本次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全程仅用时15分钟。

带头示范丨院长15分钟速裁刑事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莘县法院坚持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院长率先垂范积极推进网上办案,实现了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网上办案常态化。此次庭审即是莘县法院构建“快慢分道”的新型办案模式,真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案快审的一个缩影。依法速裁案件,既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及时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文章来源: 莘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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