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送达人员在电话中确认张某某的身份,并得到其明确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表示后,在平台上选择相关需要送达的文书,一键点击便可完成送达,并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当事人打开短信便可浏览获取相关诉讼信息,并点击附带链接接收有关文书。软件后台则自动生成短信送达存根,回传至办案平台。通过这种方式,张某某足不出户就参与了诉讼活动,并将通过互联网调解和庭审等方式,与原告方处理有关事宜。张某某还专门给法官打了电话,表示“电子送达便民利民,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免去了我们从外地到青岛处理纠纷的安全顾虑,为法院的创新举措点赞!”
据悉,李沧法院自2019年上线运行由山东省高院研发部署的电子送达平台,该平台集约设置电话语音、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委托、公证等8种送达方式,并与法官办案平台、诉前调解系统、电子签章系统、邮政EMS系统等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文书自动生成、电子印章自动嵌入、信息自动回传、邮寄一键可办等功能,极大减少了办案团队的事务性工作量,同时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了更加实实在在的便利。
文章来源: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