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原告,你那里信号怎么样?
原告:信号很好,可以听清楚
审判长:被告呢?
被告:可以的,法官,没有问题
2月13日,嘉祥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首次通过山东省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某银行诉被告公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并采取了“要素式”审判模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指示精神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方式指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效,在立案后,嘉祥法院通过微信方式向常驻临沂市的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开庭传票及原告填写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审判要素表》,让当事人在开庭前先“做题”。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嘉祥法院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前一天,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法官和书记员熟悉了操作流程,当事人完成登陆调试,全面做好了技术准备工作。
下午14时,在确认庭审画面清楚,声音清晰后,主审法官王继同敲响法槌,开启了嘉祥法院首例运用“山东省互联网法庭”审理的案件。庭审中,主审法官对《要素表》中所列的信用卡办理时间、欠款数额、透支利息标准等17个要素问题中无争议的事项直接予以确认,并主持当事人针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的指导下,当事人通过手机屏幕核对庭审笔录,并完成了签字确认。本案因原、被告有进一步和解的意愿,故嘉祥法院未对该案当庭宣判。通过“要素式”审判大大简化了法庭调查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民二庭庭长王继同说:“在疫情治理防控的关键时刻,作为一名司法审判人员,我们始终牢记党中央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全国一盘棋,让数据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聚集。通过互联网法庭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不断健全“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分流机制,确保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防控、审判工作两不误。”
文章来源:嘉祥县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