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开庭…”随着法槌敲响,3月30日上午,沂水法院通过“网上法庭”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丁某和被告李某某经人介绍恋爱,于2011年1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两女,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原告丁某在新疆工作,被告李某某在云南工作,两人异地分居一年,感情出现嫌隙,故原告丁某诉至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由于受疫情影响,且双方距离较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通过远程连线隔空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庭前,经过认真调试,并仔细向双方当事人指导了在线庭审操作流程后,案件正式进入庭审。法庭上,法官、书记员带着口罩,其他的席位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法官前面的电脑显现着三方连线的实况。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环相扣、层次清楚,与传统庭审无丝毫差异,经过一个小时庭审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沂水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利用“网上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真正的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止目前,该院网上庭审案12件。
文章来源: 山东沂水县人民法院公众号